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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文件

关于印发《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〉换发方案》的通知

作者:   发布时间:2014-03-27 08:26:34    浏览次数:

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文件

 

 

 

   川保协训〔20135

 

 


 

关于印发《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〉

换发方案》的通知

 

各会员单位:

为确保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》( 保监会令20132号)、《保险经纪从业人员、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》(保监会令20133号)在我省范围内的有效实施,按照《四川保监局关于印发〈四川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川保监发〔201372号)要求,我会制定了《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〉换发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换发方案》)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各会员单位在执行《换发方案》中有不明确的事项或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与我会联系和沟通。

联系人:尤碧帆   周志鹏   电话:8676257086759371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一三年六月十三


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换发方案

 

根据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》( 保监会令20132号)、《保险经纪从业人员、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》(保监会20133)、《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销售、保险经纪、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保监厅发〔201330号)和《关于贯彻实施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保监中介〔2013320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的要求,按照《四川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》(川保监发〔201372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有关规定,为确保全省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(以下简称《资格证书》)换发平稳过渡、顺利进行,结合我省实际,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因本次监管政策出台涉及面广和影响大,《实施方案》对原有《资格证书》制发工作调整较大,故按照《通知》规定“老人老办法,新人新办法”的原则,以确保我省38万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顺利平稳换发《资格证书》,维护我省保险机构员工队伍的稳定和发展。

本方案中所称资格考试,是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、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。本方案所称《资格证书》,是指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(AB证)、《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、《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和《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》。


二、相关办理程序

(一)201371日后(含71)参加四川辖内资格考试的人员,按资格考试类型分别获得以下证书:

1、通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,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,获得全国性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(即“A证”);具备高中及同等学历人员,获得区域性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(即“B证”);

2、通过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人员,获得《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;

3、通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人员,获得《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。

 ()按照《实施方案》第二条第(四)款规定:201371前四川辖内颁发的《资格证书》在证书有效期满前继续有效,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,证书持有人按《资格证书期满换领须知》(附件1)要求,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证书换领。其中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》换领 “A证”。 有效期届满未换领的,证书自动失效。

(三)四川辖内的《资格证书》出现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》第十条和《保险经纪从业人员、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》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,证书持有人应按以下手续办理:

1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:持证书原件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张、一寸证件彩照两张和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》(附件2),办理证书信息变更,其中身份证号变动的须附公安机关证明原件;报名考试机构录入错误的须附考点证明原件。

2、损毁影响使用:持损毁证书原件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张、一寸证件彩照两张和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》(附件2)办理证书换发;

3、证书遗失: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张、一寸证件彩照两张和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》(附件2)办理证书补发。

(四)证书制作及领取

1、《资格证书》由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发,于参加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《资格证书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。

2、办理新版《资格证书》换领手续,省保协对换领材料审核后,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版《资格证书》制作。

3、《资格证书》发生本方案第二条第(三)款所列情形,经省保协对所交材料初审并报四川保监局审批后,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。

4、领取《资格证书》,需持证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委托他人代领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;会员单位批量领取证书需持单位介绍信及领取名单。

(五)201371日前核发的《保险营销员展业证》在其有效期内仍正常使用,期满后由所属公司在中介系统中为其办理执业登记后,发放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》。

(六)《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》管理政策暂时不变。

三、本方案经向四川保监局报备后执行,并将按监管机构的新要求做相应变更。

附件:1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期满换领须知

          2、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

 附件下载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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